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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可突然发短信跟我讲,她要结婚了。

我回复了八个字:呵呵,什么时候,我去。

我满佩服我自己的,竟可以如此淡然。曾经的肌肤之亲,沦落到今天成为他人新娘。我,竟可以,如此,淡然。

其实分手有一年了,却不像某些干脆的人那样果断。比如说,删除手机号,删除QQ号,删除MSN,删除什么什么的。我没有删。

因为,关于她的号码,我全部都背的出,烂透于心。在脑子中留下了刺青。删了白删,自欺欺人而已。

她又回了我条短信,一个字:好。

那天,是星期五。

我点了一根烟,520,烟屁股后面有颗心形。曾两天抽完一条,然后把烟屁股粘成一个大大的鸡心送给她。却没想到落下了抽女烟的习惯。

我打了个电话给刚子。

我说“刚子,出来去酒吧‘撩菜’?”

他说“有空哦,***路的小姐伐要太漂亮哦,几百就行,房间他那有,还省钱。”

我笑骂了他一顿,挂了电话。

不知不觉的,烟烫伤了手指,燃尽了,灭了。

我把弄着手机,想着如何发些嘲弄的话语刺激下她,那个曾经信誓旦旦的说好要嫁给我的女人,那个曾经说我杀了人也会和我一起跑的女人。

我编辑了一条短信:可可,你和那男人上过床了么?你是不是也跟她讲你是处女,然后又对他说是骑自行车骑掉的??或者,你去补一个处女膜?现在弄个这个没多少钱。

我看着短信挣扎了许久,终于按下了发送。

发送后,我却又后悔了,取消键按的太迟,消息回复已经收到。

手机震动声响的很快,她回我四个字:他不在乎。

我手抖了抖,她,已经知道我在刺激她。她已经知道!却还如此平静的回我短信。我甚至可以猜度出她的口吻,不起一丝波浪,却又带着一种自豪和袒护。

她已不再爱我。

只因为她不爱我了,才可以如此的平静。

只有她不爱我了,才可以带着那样一种袒护和相信--对那男人的。

说不定此时,她刚和那个男人做完爱。又说不定,她将要到那男的家里。

我打开QQ,对着她灰暗的头像点了点,打了五个字:不要嫁给他。打完后,才发现她的QQ签名:要结婚了,幸福,老公,我爱你。

我心颤了颤。

又抽了两根烟,静静的看着电脑屏幕,静静的看着她的签名,手指却始终落不到“回车”上去。

我决定报复。

我把签名换成:撒谎的女人就像JY容器。

她上线了。我盯着她的头像,期待她说些什么,哪怕我们大吵一架,说些攻击的话。

但两个小时她一句话未对我说,只在最后打来QQ消息“下周六,晚六点,BD大酒店,直接到就行。”然后头像变成灰色。

婚礼我决定要去,我要看看那男人是怎样一副嘴脸,我要看看她。

分手有一年了。我曾幻想过我们再见时的情景,比如在某酒店门口,比如在地铁里,又比如在KFC,KTV,麦当劳等等等等。甚至于再见时候的对白,我都一一设计过。可是,惟独我料不到再次见面会是在她的婚礼,这个对白我该怎么说,怎么设计?

可可短信时,QQ时的口吻如此之强,如此之硬,像个恶毒的老太婆,哪还有以前半点的温柔?

其实,哪怕她只要对我说些什么祝福的话,让我认为她还有那么一点点关心我的话。我现在都不会如此的憎恶她。

说憎恶也许不对,我现在的心态到底是怎么样的,我自己也不甚明了。是不甘?是不舍?还是不愿,寂寞,空虚?又或者是发神经。我不知道。

昨晚做了个梦,梦见什么我忘了。大致记得我去报复了。

有人说作的梦如果20秒不醒来回想,那很快会忘记。

梦里可能我拿了把刀捅死那对狗男女?可能把我们曾经的照片扔在那个男人脸上?又或者可能自己去耍酒疯?

这叫报复??不知道。

但想起她那句“他不在乎”的话,我浑身都冷冷的。我的一切恶毒的想法灰飞湮灭。

她如此相信一个男人!这种语气我想像的出,是从来没有用到我身上的。

原来我还放不下她。我突然醒悟。

现在,我想说说我和可可的事情。

我和可可是在*网上认识的,*网是个好东西,不同于QQ,它是以真实姓名注册登陆,你要找帅哥,找美女,找个聊友,去那,没错,比QQ好,比MSN好。却没有什么同城论坛的糟乱,出现人妖的概率也小了很多。

和大多数寂寞男女一样,一搭二去之间,我们有了共同的寂寞,共同的无聊。

那年,我23岁,她20岁。我大四,她大一。

哦,对了,那是一个夏天。

于是,我约她去游泳。

我觉得游泳池是最能看出一个女人身段的地方,无论是脸上画的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还是身上哪里藏着油脂。你,在游泳池内通通都得暴露出来。

我原本的打算是,如果这个可可是头恐龙,OK,游完泳后,自此不再联系,反之,则可以好好的联系联系。

可可很高,177的样子,几乎与我齐平,若穿高跟就肯定比我高了。她身材很好,有一双笔直的美腿。她穿着小可爱,配着热裤,脸上不施脂粉,性感和清纯紧紧结合了起来。我当场决定以后要好好联系联系。

我那天特意穿了件背心,和格子短裤,露出健壮的肌肉线条。我练健身。

对于女人,有的人看长相,有的人看胸,有的人看屁股,有的人看整体比例。而我,喜欢看腿。

很显然,可可有这种吸引我的条件,腿不但美而且长。

当然,上天不可能把优势得天独厚给一个女人,可可长的一般,只是有颗小老虎牙,笑起来有几分李小璐的味道。

游泳聊的很愉快,请她吃了西北狼。

当天晚上,我压抑不住自己骚动的心,发了一条短信给可可:做我女朋友吧。

她回的很快:你要是想玩玩就算了。

我回:当然不是。

她回:好。

 

一切就这样顺理成章,简直让我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本来却是做好了持久战的准备。

说实在的,我没把这当回事,我喜欢她的美貌,她的高挑,她的长腿。她喜欢我什么?不清楚。反正,我再次恋爱了,之所以要用“再”是因为在这之前,我谈过若干个。至于她,为什么要如此爽快的答应?也许,她刚经历一场失败的恋情?也许,她需要一个床伴,不过不像。又也许,她迷恋上我线条突显的肌肉?

管他呢,重点不是过程,是结果,结果是我恋爱了,就这样简单。或许称之为恋爱,不合适。因为我并没有想去呵护保护了解她。我只是迷恋上了她的身材,她的长腿。我只是需要一个带到朋友面前不掉价的女人,她正合适。

恋情一开始打的火热。大都如此。

她发短信告诉我说,她有过一个男朋友,去澳洲了。说的好听点是和平分手,难听点就是甩了她。

她说她受伤很深。

我发短信说: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其实,那时候,我并没有爱上她,好感是有,是喜欢,但没有爱。

我想和她上床。就这样。

见面第二次,晚上,我们接吻了。在她家楼门口的小花园里。

她跟我讲她第一次,是初吻。她的舌头很生涩,牙齿会咬到我。我相信了。

我手上没有其他动作,只是轻微的拥着她。连我自己也惊讶不已。她雪白的肌肤,长长的大腿,如此强烈的感官刺激,我内心着实有点忍不住了,但很奇怪,我的双手却出奇老实的轻拥着她,像个未经人事的小男*孩。

她眼神很清澈,没有故作媚态。

我现在有点好奇了,好奇她为什么会答应做我女朋友,为什么会第二次见面就可以毫无顾及的把初吻给我。

我没有问。问不出口。怎么问?难道问她,嗯,可可,你为什么会和我接吻啊?这样问,把人家当什么了?荡妇么?任人亲吻?。

她说她10点必须要回家,如同灰姑娘一样,到了时间就要回去,不然妈妈会骂,会找。

我呵呵一笑,她是个好女孩。

我送她回家。

她上楼去前,对我摇了摇手,甜甜的一笑,那么纯洁。

那一瞬间,我心动了。我不是一见钟情的人,不会看她长的漂亮,或是身材好,就会被她的风采所迷倒,既而疯狂的爱上她。这是三流肥皂剧中的剧情。而我,不会。

我觉得爱与美貌身材长腿无关,是一种感觉,一种感情。而这种感觉感情,必须是通过长久接触才能建立起来的。

日久才能生情,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她那一笑,笑得我有点内疚。什么原因,我自己也不甚明了。

她有着良好的家教,她漂亮,体贴,最重要的是没有大多数80后,90后的那种风尘味。如此好的一个女孩,竟然和我名正言顺的恋爱了?而我的初衷竟然就是为了满足我的荷尔蒙,就是为了把她那长长的双腿架到我的脖子上。如此而已。

我很卑鄙

可可,她,不是酒吧女!!!她不是那种混迹于酒吧,出入宾馆,游走于男人之间的酒吧女!!

 

我突然做了个决定。我决定用心经营这段感情了,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自我检讨也罢,上床也罢,什么也罢。反正我决定好好对她,把她真正当成女朋友,而不是一个泻欲的工具。

那晚凌晨2点,我信息她:我会对你好,尽我所能。

和前一天晚上发的短信一样。但我已有所转变。

我不是不想和她上床,坦白说,我想,很想。但,她是我女朋友,而不是单纯的床伴。我开始对她有了一点点责任的概念,有了责任,便不能随便上床。如果只是发泄体内的欲火,可以去酒吧,甚至去找鸡,这不用担待责任。

既然决定用心经营,便不能那样,可以想,但不能,至少现在不能。这是我的原则。

其实我没那么高尚,当我们彼此再了解多了点,她同意,我就会像匹狼一样,把她给吃了。

抽了两口烟,握着手机,与她发著消息,想着她接吻时候的生涩表现,我笑出声来。

这世上,没有哪个男人不希望自己的女人是处女,没有哪个男人不希望女人的第一次交给他,包括吻。

也许有男人会讲,我不在意。

那么请记住,在意和希望是两回事。你不在意,并不代表你不希望。

好比考试,你不在意自己0分,但会希望取得好成绩。哪怕是小小的幻想。

好比美貌,你不在意自己容貌,但会希望自己貌美,即使别人的称赞是个谎言。

正因为如此。她生涩的表现,让我的虚荣心提升了若干个台阶。

那晚,我和她短信到很晚。

我向她交了老底,我告诉她别看我穿的人模狗样,其实我没钱,家里也没什么钱。

在我过去的恋爱中,我都会说明我家里的条件。我不会冲大款,豁胖,打肿脸冲胖子的事,小孩子做的,年少的时候我也做过,没意思,人财两空。既然是男女朋友,关于家里条件说说清楚很好。以免彼此闹的不开心。门当户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同,但是这是现实中的客观存在。

她说没关系,有上进心就可以,没钱可以赚,但人品赚不到,你是个好人。

她竟说我是好人??我开始只想把她搞上床,只想这样!!这也叫好人?

我惊讶,还带着内疚。

良久后,我问她为什么。为什么说我好人。

她回信息说:你真诚,坦白。既然是男女朋友,便不该有所隐瞒。

我恍然。

我忽然想起来她才20岁,才大一。

我像她那么大时,不也很干净?

我再点了根烟,发了个短信:睡吧,很晚了。安~她回:恩。安~。

那夜,我睡的很香。

有些事情必须去回忆,回忆如何去忘却。以前的种种,想起来好笑。

天长地久?不过是死路一条。

那晚睡醒后,一看表,已是八点半。若不是通宵达旦,我一般都这个时间点起来。

起来后,我便改了我的QQ签名,本来签的是:单身,你的名字是宁缺毋滥。现在签的是:我有女朋友了。

我放肆的说一句,我不丑,长相如果百分制,我能打75-85之间,我还有点自知之明,离“帅呆了”这个词还有点距离。至于身材,我很有自信,练健身很多年,块头说大不大,说小不小,线条也轮廓清晰。

之所以说这些,并换上了新的签名,主要有两个原因。第一,是因为学校有个小女*生追我,我没有接受。原因么,和凡夫俗男没什么区别,她长相不是我喜欢的型,换句话说,就是长的不好看。腿也不长。第二,我希望我的朋友问我点什么,然后等我要到可可的照片,我可以堂而皇之的把她照片拿出来,让我那几个该死的兄弟羡慕羡慕。虚荣心作祟。

我前一个女友,谈了有三年,感情很好,几乎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无奈人家父母看不上我。她家条件不错,讲求门当户对。换句话说,就是嫌我家没什么钱,把这样一个漂亮的女孩嫁给我还不如去做个有钱人的二奶,衣食无忧,还可补贴家用。嫁给我这样,不但不能使她贴补家用,反过来她有时还得倒贴。

好一个门当户对?我理解。我提出了分手。兄弟们说我傻,说如果娶上那妞,少奋斗十年夸张的话,那也可以少奋斗五,六年。我觉得他们才傻,能娶到么?娶不到。她父母的意思表达的很清楚,我又不是傻子,我和她,没戏,不可能。她也不是那种为了爱敢怎么样怎么样的人,现实面前,谁都得低头。强求何苦?散了吧。

我记得,我说分手的时候直截了当,很有男子气概,宛如是我把人家给拒了,不是人家父母看不上我。

我发短信说的,就三个字:分手吧。

她用短信回的,也三个字:对不起。

不久之后,听她一朋友说,她去什么哪哪国家的读书去了。

快刀斩乱麻,人都说古时侩子手斩人时,刀下的越快,挨刀的人疼的时间就会越短。

我这刀是下得快了,可我那时,疼!!疼的厉害。

之后,我用酒醉麻痺自己,流连于酒吧,驻足于宾馆。有混就混,认识了一个又一个批著淑女外套的母狼。她们或寂寞无聊,或年富力强精神十足,对那方面很是需要。酒吧么,只是玩玩,我可以对酒吧女说著山盟海誓,可以在床上胜潘安,塞嫪毐。可我还是很痛,但我只能这样的放纵自己,好去忘却。

酒吧女也并不都是“小姐”之流,当中有学生,OL,形形色色的人。而我,与他们的关系就只限于床上而已,不做他想。

有的酒吧女会联系我,有时不是为了那事儿,只是作为朋友吃顿饭,聊些不着边际的事情。生活中,有些话,你不能对朋友说,甚至不能对认识的人说,而陌生人则是成为了最好的倾诉对象。有时她们说,有时我说。我乐得如此。

她们说的那些破事什么都有,比如说什么寝室的人对她有意见,或者哪个老师是个色魔。又比如有人说,哪个客人变态,不走寻常路。还比如有人说她上司是同姓恋,经常骚扰她,而她又不想失去这份工作。

她们看似如此信任我,其实我们早就互相说清楚,不问对方任何事,不打扰对方生活。

这样很好。有需要在一起,没需要就分开。我们彼此不干预,甚至连对方姓名都不知道,只用英文名代替,而英文名都是瞎取的。好比我,有时叫JACK,有时叫SKY,或者BLUE,YELLOW,等颜色的词。

我QQ却自始至终只有一个,一开始用到现在,两个太阳的。所有认识的人都在上面,包括酒吧女们。

所以,我改了我的QQ签名。当然,第一为了虚荣,第二,给学校那小*女生和酒吧女们一个信号,彼此不要再联络。

众人对我的事特别八卦,就好像热中于偷窥希尔顿,阿娇之流。早上签的名,不一会就有人发函来问候。

“你个卖屁股的,终于有固定的‘伴侣’了?”第一个来函的是毛毛。毛毛腿上毛又长又浓密所以叫毛毛。他是我玩的最好的两个兄弟之一,还有一个是刚子。

毛毛说到‘伴侣’二字,语气中掩饰不住的淫荡,就差没在前面加个X字。

“你爸才卖屁股,我恋爱了,酒吧完全抛弃,哥们我迷途知返,决定好好做人。以后满足酒吧女的历史重任,就拜托你继续扛着了,兄弟知道你苦,改天兄弟给你搞两瓶伟哥去。”我笑骂。

毛毛闻言似乎跳了起来,很是激动。

“你好好做人??你祸害了无数女人你搞的那里都起茧了,你还说你是人??你应该被抓去研究!!你就是个移动的XXX。”

说起我两个兄弟,则又是很长的故事。刚子是我大学同学。而毛毛则是我在酒吧认识的。认识毛毛的过程,也颇具传奇色彩。

那天刚子和我来玩,刚子看中一妞,墨迹半天没搞定。毛毛不知道从哪杀出,抢了刚子本来选好的“菜”,刚子气愤无比,想要动手,可无理由,女人看不上你,是你没本事,哪能赖别人?况且刚子又怕毛毛不是一人来玩,动起手来可能吃亏。于是刚子激我,说我给他报了这个夺“菜”之恨,他愿意怎么怎么著的。我啥话也不说,对着他比了个中指。

我借着酒劲,凑到毛毛身边。毛毛那货正抱着一浓妆艳抹的“菜”扭来扭去。这妞面善的很,应该我也有过接触。

果然,那妞对我眨了眨眼,抛了个媚眼,于是乎,就出现这么一翻景象,毛毛紧搂着那女的在跳舞,而我在他身后和那女的打KISS。

毛毛怒了,自然少不了干了一架。毛毛他们来玩的有三人,我和刚子两人。

收拾了他们后,我们自然都进了局子。虽然我和刚子赢得了胜利,但也伤痕累累,刚子头被酒瓶开了,我左眼却肿的像个鸡蛋,医生说差点瞎掉。毛毛那边虽然输了战斗,但伤势并不严重,况且又是先动的手,警察意思让他罚多少多少钱的,私了算了,自己解决。

我酒早醒,毕竟自己身份还是学生,闹开了谁面子也不好看。我丢了跟烟给毛毛他们几个,指了指左眼,说了句,靠,哪个卖屁股的踢的,脚还真TM的重。

毛毛倒也性情中人,直接拿了1000块给我和刚子,“你们拳头也不轻。”

我直接给拒了,哪有搞了人家的女人,打了一架,又让人拿钱的道理??

最后以毛毛仨请我和刚子吃饭了事。自此,毛毛这货便出现在我的生活当中。

我,刚子,毛毛,从此便自称三个火枪手,号无敌三贱客。

第二个问我的是刚子。

刚子不在线上,大概听毛毛说了,赶紧挂了个电话给我。言辞颇为恳切。

“兄弟,听说你被富婆包了?说说,咋回事,一月给你多少钱?”

“死开,刚子,跟你说真的,我恋爱了。不是酒吧女那类,是个很清纯的女孩,20岁,上大学。”我正儿八经的说。

“那你以后去酒吧可要偷偷的去了。”

“我以后决定不去酒吧了,刚子。兄弟,我告诉你,男人去酒吧就像狗翻垃圾桶,兄弟,我不想在翻垃圾桶了。”

“你个卖**的龟儿子,等你饿的不行了,你还是会去翻垃圾桶的。”刚子骂骂咧咧了。

刚子和我一样不学无术,老爹是搞工程的,具体做啥不知道,类似于包工头。家里有两钱,自己开部车,出手很阔气,出去玩都这货买单,谁跟他抢,他还跟谁急。为人很是直爽。

我俩臭味相投,自然物以类聚。很快便成了好朋友。出去酒吧总是开着他那车过来接我,然后一起行动。这厮嘴很臭,喜欢喷人,说些得罪人的话,在学校还好些,在外面少不了动手。而我,虽不是好战分子,但吃人的嘴短,他惹了事,我总是站出来和他一起扛。

刚子和我又聊了点不着边际的话题,知道我是来真的,终于放弃了劝我改邪归正的想法。

第三个,问我怎么回事的是大学暗恋我那小女*孩。

我跟她说,真的,不是为了躲避你,你是个好姑娘,但是太小了年龄太小了,由于性格方面的原因,我觉得我们合不来,我相信你一定可以找到比我更适合你的。

虽然我说的虚伪,但倒也情真意切。她又反过来问我现在女朋友的情况。我只好把故事继续编下去,她比我大一届,已经上班了,我们彼此相爱云云的。总算躲避了她。

第四个,是酒吧女中的一员,如果我记得没错的话,应该是一名OL,为什么说“应该”呢?别忘了我先前说的,我们从不过问彼此的生活,当然,也包括职业。但可以从闲聊中猜度出来。

“SKY,有女朋友了?”

“嗯,有了。”

冷淡的语气和过去大不相同,她倒也识趣,QQ头像暗了下去。不再纠缠不清。

之后又有几位不相甘人等Q我,或电话我。我一一如实相告,我这个多情浪子终于寻到了安全的港湾。

可可12点多才起来,打了个电话给我,问我为什么不打电话给她我说,怕吵醒你。

我问可可要QQ号,她慢吞吞的报了一串数字给我,好像还没睡醒。

可可的QQ名叫KEKE,就是中文换拼音,并不像现在的小女*孩那样,起什么月夜啊,左手牵右手啊,悲哀的叶子啊,或者奇形怪状的符号组成的名字。简单的让我吃惊。而她的头像等级,竟然只有可怜的三颗小星星,比起我那两个太阳来,实在不值一提。

她告诉我她QQ让盗了,申请挂失,不知道什么原因的没要回来,她就重新搞了个,所以等级比较低,连QQ空间也没有开。

我约她出来玩,她说她身体不舒服,天又这么热,想呆家里,就这样和我聊聊天。

我恍然,她来月经。

我们开了视频。

我尽量用我的幽默逗弄著可可,让她满面笑容,我爱看她笑,她笑起来左边有颗小老虎牙抵住嘴唇,可爱无比。

“一只公鸡加一只母鸡,打五个字?”

“不知道。你说呀,快点。听到没,快说。”可可张牙舞爪的挥舞著两个小拳头对我狠狠的比画著。

“笨蛋,两只鸡。”

“一只公鸡加一只母鸡,打七个字?猜不出来了吧?笨蛋,还是两只鸡。”

可可咯咯笑个不停。

“可可,你能帮我个忙么?”我严肃道。

可可看我突然严肃起来,马上不笑了,有点紧张的问“什么忙?”

“能帮我找一条路么?”

“什么路?”

“通往你内心的路。”

可可脸红了一大片。又咯咯笑了一阵。“你老肉麻的,吃不消你。”

我们去宾馆呆一会吧?她对我说,短信上。

认识才一个月,蜜语甜言,如胶似漆。

但太快了,我觉得快。若是酒吧女,别说认识一月,即使相处几分钟,大家你情我愿,去宾馆就去宾馆。

但,可可,她不是,她是我女朋友。

我没有认为自己很高尚,从来没有。

我想和她发生关系。从开始到现在,一直如此。

我本以为提出这个要求的人是我,甚至我还为此找寻了万般理由。

比如说,我找到一部很好看的片子,我们去个宾馆躺着看吧?又或者说,去休息下。再或者,装出淡然沉痛的表情告诉她,心情不好,想找个没人的地方单独聊聊。

但我没有这样说过,她是我女朋友,不是酒吧女,更不是泄欲的对象。

她是个勾人的女孩,令我欲火焚身。她又是个清纯的女孩,这种清纯可以克制住我的狼子野心。

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提出这种要求。我当然不会自负到认为自己是那种女人一见之下,就像花痴一样甘之若饴的世间奇男子。

女人有需要我懂,我明白,甚至那种渴望有时比男人来得更为强烈。但我万万没有想到她如此直白。我甚至不明白她脑子里想的是什么。

手机捏在手里,竟微微有点汗渍。

我在乎她,她是我女朋友,所以我会紧张,我会想很多。

众多猜测,不如直接了当的问。

为什么?我问。

她回:父母吵架,我心情不好,想静静的和你在一起。

我呼了一口气,放下心来,原来如此。原来我以我自己的理解去猜度她的意思,混帐至极。

她是个聪慧的女孩,想必有些重要的事情要对我说。

我拦了部车,赶了过去,她在小区门口等我。时至夏天,她露出一双光洁的大腿,让我眼馋,挑逗我的神经。

我在MOTEL168已经定好房间。她说。

我一惊,问:你怎么知道那的电话。

她敲了敲我的头。笨,打电话114查的贝。

我恍然,放下心来,可却有种莫名的感觉,很奇怪。但很快,这种感觉就被她白皙的大腿冲的一干二净。

不知为什么,我像个纯情小处男一样,一路上恍恍惚惚。

我的思绪时左时右。左:上了她。右:不管怎么样,一定要忍住。

我的心跳的很快,可可并不是那种不知男女之事的小学生。难道她是在暗示我可以??

我看着她大腿。她看着窗外。

她面无表情,在想些什么。眸子中很清澈,不像是准备献身于我的样子。

我的欲火逐渐泯灭。她,没有动情。她,不想。

我忽然感觉很害怕。害怕我万一控制不住,那样做后,她会怪我,离我而去。

和她恋爱后,一个月中,没再去过酒吧,没再和别的女人发生过关系。对于以前的我来说,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而现在,我只能忍着。可,我怕自己忍不住。

和一美女到宾馆,是夏天,这美女穿的热裤背心。假如是你,你忍的住什么都不做??你忍的住??好吧,你不是圣人,就是司马迁。

我现在隐忍的情况,在刚子和毛毛的眼中,如同第一次看奥特曼。他们甚至一度认为我染上AIDS,或是以前精力消耗过度,现在只能告老休养了。

其实,我很想做那事,只是一直克制着。

我想我是爱上她了,与性欲无关。否则我不会克制。

MOTEL168。

面对她,我终于把持不了,向荷尔蒙妥协。我粗鲁的啃着她,粗暴的扯开衣服,像条狗一样的趴在她身上。

她两只眼睛望着天花板,手紧紧握着床单,有些颤动。

我注意到她的眼眸,说不清的味道。但绝不是动情,绝不是性欲。

她发现我在看她,一双眼空洞洞的与我对视。

我毛骨悚然。我真的毛骨悚然,她的眼神很奇怪,我甚至没有想起来一个词能描述这种眼神。是那种空洞,悲哀而又带嘲笑的意韵,而这三个词却还是不能形容她那眼神的万一。

我好似被当头浇了一盆水。一切燥火湮灭。

我停下身来,万幸没有进行那一步,否则,我知道,她大概一辈子不会原谅我??

我起身,洗了把冷水澡。

然后静静的看着她,说,对不起。

她用手轻抚了抚我的脸,冰凉的手温,让我胆颤心惊。没事,女人,不就是给男人糟蹋的么??

她说这话的语气不是哀怨,不是恨恨,却是平淡,就如同寺庙里的和尚尼姑念什么经文一样。

她望着我的眼神,像看着空气。沧桑、世故、平静。

我一句话未能说出来,怔了老半天。欲火早都不知所踪。只是浑身冰冷。

她默默的穿上衣服,把撕裂了的胸罩丢进了垃圾筒,“我们走吧。”

打车送她回家。

她上楼时,说了声拜拜,面无表情,好似同陌生人讲话。

再见有三种含义。一种是别后重逢,一种是重逢后别,还有一种是再也不见。

我怕是最后一种。但我却没有上前拉住她,因为我不知道说什么好。还有,我怕她的眼神,我受不了那种空空洞洞而又冰冷冰冷的眼神。

我是想说些什么,却张不开口。只能目送她上楼,一座座感应灯忽闪忽灭。

回去的路上思绪左右摇摆起伏,思绪凌乱。

她发来短信,我飞速打开。

老公,我肚子疼。

我长吁了一口气,感谢,原来她还在我身边。没有离开我。

仅仅一个月,我已陷的如此之深。

老婆,喝点牛奶,养胃的。我回短信。

是的,我爱她,此时,确定。虽然,只有一个月。

呵呵,是的,我已陷进去了。

不管是因为什么,因为她漂亮的大腿,高挑的身材?因为她怯生生的叫我老公?因为她的初吻?不知道。管他的呢,现在,我只知道我爱她。我爱这个拥有高挑身材的可人儿。

我不是毛头小伙子,谈过很多个。做过很多次。

但对她,我不忍,她是第一次,她是处女。

我不忍并不代表我忍的住,但我始终没有再提出或者暗示过过分的要求,我不敢。

我害怕她,第一,我害怕她离开我。第二,我害怕她的眼神,甚至想起那天,我都会不寒而栗。

要是刚子和毛毛在我身边的话,肯定会挤眉弄眼,然后大呼小叫,元宝啊元宝,有机会开元宝你不开,痿掉了?

和可可交往的这半年中,我还没有把她介绍给我的兄弟们。原因是,我和她都要读书,周六周日小憩,也恨不能亲亲我我,过二人世界。哪有闲心让不相干人等打扰我们的情侣生活??再有,我怕毛毛和刚子那两个蠢货把我过去那些风流往事口无遮拦的兜出来。所以,我一帮朋友兄弟,对这位神秘女子都是只闻其声,未闻其人。

不过,我总会找个机会把把可可正式介绍给他们。遥望未来,我会搂住可可的腰,骄傲的宣布说,喏,我老婆。这时,他们肯定会羡慕,会嫉妒--我肯定。而我,偏偏喜欢这种被嫉妒的感觉。

和她在一起后,不再去酒吧“撩菜”,闹的几个兄弟开始怀疑我是否再具有当年的雄风。

和她在一起后,习惯站在她右边,因为她左边耳朵不好,听力不好。

和她在一起后,和兄弟们接触的少了。

她的口头禅是:好吧。哦,这样。好类。随便。我吃饱了,不要吃了。

有时,还会娇娇的说,老公,你的口水好咸。

她可爱吧?

她会把我撩拨的欲火焚身,却总在关键时候用膝盖顶住我那里,浅浅的笑着说,不行哦,要结婚以后才可以。

每晚点着烟想想,我会觉得很幸福--这一切的一切。幸福来的如此之快,让我沉醉其中。很久没有这样的感觉。

2月14日,情人节。

尽管交过5,6个女朋友,但从没有买过花,是我觉得没必要,形式主义而已。即使面对那个谈了三年的,远赴他国的女人,我也没有送过花。

可这次,我决定买了。尽管我觉得俗套,但我愿意为她改变。

我问她:老婆,情人节想要什么花,我送你。

她答:满天星。

对于花,我毫无概念,什么蓝色妖妓,什么冰火玫瑰的,完全没接触过。像我这种人,只知道冰火两重天,老汉推车。

打了几个女性好友的电话,问寻满天星是什么花。却未想,搞了半天,那东西就是配在娇花旁边的点缀,要说是杂草也不为过,价钱更是便宜的不会超过20块。

我打电话给她,问她为什么要那个草。

她答:送花多土啊,大街上都是花,我拿满天星就不一样了,独一无二。

我突然感动。她是在帮我省钱。

碰面后,我拉着她去了花店。

老婆,挑一束。

哪有你这样拉女朋友去花店挑花的??笨蛋!!

她眼含笑意,戳了戳我的额头。然后俯下身子,看着满屋五颜六色的花。

最后,她拿了一堆草样的东西,上面点点白色小花,对着老板说,就要这个。

老板朝我嫖了一眼,问:要包好么?

我说:要。

老板说:交钱,三十块。

旁边另一对情侣闻言朝我上下打量了一翻,眼神让我难堪。

我乖乖付了钱给老板,无地自容。

她却蹦蹦跳跳满心欢喜,乘包装的档儿,一会看看这个花,一会摸摸那个花。

她喜欢花,喜欢那个该死的蓝色妖妓,喜欢那种血红的玫瑰。

多少次,我想开口叫老板改拿玫瑰,要最贵的,却始终没有。

可可接过花后,嘟著嘴对我娇笑了下。仿佛一点都不在意,不在意旁边那女的手中的蓝色妖鸡。

我拉着可可快步走出花店。

可可左手捧着花,右手则拎了她事先买好的大蛋糕,一路上欢蹦乱跳的带着我去了间茶室,旁若无人的拆开蛋糕,插上六根蜡烛。点燃。

蛋糕上写着:AK,我爱你--你亲爱的可可。

“老公啊,你知道为什么要插六根蜡烛吗?”可可双手托著下巴,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我摇了摇头,心里感动异常。

“傻瓜,庆祝我们恋爱六个月。”可可用手敲了敲我的头,极不满意我的回答。

我说不出话来,心里最柔软的那块地方被扎了一下。

我一把搂过她。

我们放肆的接吻。仿佛这世界只剩下我们两个。

直到服务员过来说,这里不许点蜡烛。我们才彼此分开,大口喘气。

有时候,感动就在瞬间,只为你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我,就会拼尽全力,为你做任何事情和可可恋爱已半年有余,个中甜蜜与开心麻痺着我清醒的头脑。

这期间,毛毛给我来了几个电话,说好些日子没聚了,哥几个都挺想我的,怀念我们当初*三剑客共闯江湖,举枪亮贱的壮举。还开玩笑的问我在学校有没有什么想抽,自己又不方便动手的人,说他们最近手痒,想找个人练练。

我笑骂了通,说最近忙着搞论文,最后一学期也有好些日子要忙的。我说过些日子会带个妞给他看看。

他说好。

毛毛这家伙好像总是很空闲,三天中有两天迷醉于夜生活,我倒现在也不知道这厮是干什么工作的,他的时间精力似乎可以无所顾及的消耗挥霍。每次问他是干哪个行当的,他总是嘿嘿淫笑,敷衍过去。几次之后,我也就不问了,懒的问。

这当中也有几个酒吧女来过电话,大意就为了那事儿,或者是说很久没有聊了,一起吃个饭之类的,都让我婉言给拒了,并暗示以后不要再打电话给我了。老子已经退出江湖不当剑客很多年,那些助人为乐,扶困济贫,为人民服务的事儿我已委托同门师兄弟毛毛和刚子继承,并发扬光大下去,有什么需要可以找他们。甚至我还报了他们的电话号码。

对于酒吧女,我没有半点瞧不起的意思。但彼此也绝称不上好朋友,好伙伴什么的。我们只是交易关系,就像追逐利益的无良商人一样。不同的是,我们所追逐的是刺激,我们所排遣的是寂寞。

我爱可可,不想落下任何以后可能横生枝节的口实。所以,以后,和她们还是少来往。

我突发奇想,买了一条520(香烟)。

两天之内,抽光。即使是女烟,很淡,但是两天抽光一条,仍旧叫我有了想吐的感觉。

我准备用抽完的烟屁股拼凑成大大的心形,送给她。

寝室被我搞得更加乌烟瘴气,时至冬天,我们寝室却不得不开着窗门散去烟味。刚子和我一寝室,和其他两人关系也尚可。他们和刚子一致认为我脑子出了问题,要完成这幼稚的壮举。他们曾提出来,帮我抽,然后把烟屁股留给我。或者索性掰去烟身,光留下烟尾,拼凑个差不多的就可以了。我拒绝了。

以前听觉著别人为了什么狗屁的爱情,干了什么什么事儿,我都会嗤之以鼻,然后吐出来两个字,幼稚!!而现在刚子他们说我脑子有病的时候,我则会哈哈一笑,然后对他们说,烂货,你懂么??爱情,你懂么??颇有些阿Q的味道。

当我把520烟屁股做的大号鸡心送给可可的时候,她很感动。

她看着我说,呵呵,老公好傻。眼睛里闪烁著动人的光彩。

为她,我觉得值,但我知道我做的远远不够。没有物质的保障,她不可能幸福。我不比刚子,他家有钱,可以随意糟蹋。他家如果是奥迪奔驰,那我家就是自行车脚踏车。他家如果是电视机,那我家就是收音机。

前一次那个远赴他国的女人已经给我了个教训--门当户对!!

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爱情是不对等的。当双方家底相差太大,爱情就会变得别有用心。好比榜款,其实没有,双方是真心相爱,但条件悬殊太大,终会难逃悠悠之口。又或者如同我,玲子(我前一个女朋友的名字)并没有家底殷实的让我高不可攀,可仍旧分手了。

爱情是存在的,但抗不过现实。

时代在进步,自行车却永远不可能跑过奥迪奔驰,而收音机也不可能创造收视率。

可可家条件不错,但我从没敢多问。但还是从只言词组中得知,她家有部车,她家请保姆,她家住在市中心的繁华地区。

我不想让她觉得我看中她家的条件才会讨好她,迁就她。所以,我从不去过问她家的条件。例如,你家开的什么车?你家房子几平米?等等。

我在小心翼翼的维护这段感情。

可可也没问过我家情况,除非我主动讲。

大四,收获了一份爱情,我似乎格外珍惜。我甚至决定毕业后马上努力投入工作,努力赚钱,提供好的条件给她。

可可才20岁刚过,才大一。我已经23了。所以我有时间,我有时间去努力。

有时候,晚上睡觉前,我都会满心欢喜的幻想三年后,等她毕业,我有了坚实的物质条件,然后结婚,然后一辈子。每每我把想法说给刚子听,刚子都会笑个没完,他说我大概前世没得到过爱情的滋润,这辈子见到爱情就像发了情的公狗一样。然后又教训我一顿,大致意思是女人没一个好东西,都是贪慕虚荣之辈,要我玩玩就算了,千万不能陷进去。

其实,我赞同刚子的说法。接触过的女的,听到的事,无不证明著这一点。

是的,我赞同。女人都是贪慕虚荣。若不虚荣,玲子又怎会舍我而去国外??

可是我仍旧陷了下去,陷进可可精心编制的情网。不能自拔。

“老婆,我现在周五没课,以后我到你学校接你吧。”

“不,不要。”她声调有点高昂,但很快转为笑意。被人看到多不好呀。

“有什么不好的?”我心底一僵。

“没有拉,你想想,我学校都穿高跟的,你这么矮,还有啊,我们班有个肥女人老说我坏话,我不想让别人说”可可眨巴着眼睛看着我。

我苦笑。

可可害怕别人非议。

她看我不讲话,摇了摇我的手臂,“来吧来吧,你要来就来,我还能管的住你呀?”

“谁要来啊,我周五还没空呢。”我笑着打趣道,心里却很是失望。

还是不去了,她不愿意,我就不去。

有时候我真的想,我是不是太宠着她了?没办法,我爱她,我愿意这样宠着她,甘心付出。

“对了,老婆,周六我一兄弟生日,请了满多人,在南京路,我带你过去,顺便介绍两哥们给你认识认识。”

“周六啊??周六我有事情,我要去看腰。”

可可腰不好,老毛病,椎间盘突出还是什么的,每每走多段路,腰就会间歇性的抽疼起来。

“不能改天?”我问。

“医生都约好了下次吧?”

“好吧。”我闷闷的说。

“别郁闷拉,作为补偿,我亲你下好类。”可可环顾周围一圈,飞快的在我嘴角点了一点。

我满心欢喜。

她,如此的可爱。

写到这里,我情不自禁的掏出一根520点上。

但我却从来没有跟她讲过,520代表着我爱你。

我们终究还是发生了关系。

是从接吻开始的,一切合乎自然,你情我愿。

她没有再用冷冰冰的眼神看着我,因为她根本就没有睁眼,一切过程都是紧闭着双眼,好似木偶,任我摆布。

她微微皱着眉头,睫毛颤动着,而我把这理解为羞涩和疼痛。这,是处女独有的反应,我以为。

我对处女没有经验。

可是,她双手没有象小说中描述的那样,在我后背抓啊抓的,她没有!!她只是紧拉着床单。攥的手指通红。

完事后。没见红。

我心里稍微有点疙瘩,但无妨。我知道女人很多情况会有这种意外,比如说,运动。

可可睁开了眼,面色苍白,似乎体力不堪重负。

她看我在寻找什么,微微一僵,嘴唇抖了抖,想说些什么,没有说出来。

一颗泪,从眼中挣扎着滴落了出来。

可可转过头,紧咬著嘴唇,不再看我。

我羞愧无比。我承认,我是介意了。因为我爱她,爱一个人,才会希望得到更多。

我紧抱着她,说不出话来。

我心里在骂着自己,骂自己是混蛋。恋人之间不应该是彼此信任的吗?

难道我不相信她??我相信。可我相信的话,我为什么会去在意落红。为什么要那么在意那些该死的东西!

退一万步讲,就算她不是处女,就算她跟别人上过床,她撒谎了,她骗我了,可那又怎么样??我因为这些,就不去爱她?就算她对我撒谎,也是因为她爱我,她在乎我。过去是过去,我爱的是现在这个蜷缩在我怀里的女孩。和过去无关。

一时我思绪万千,只是紧紧的抱着她。

她哭了,从一开始的一滴泪,到咬著嘴唇抽泣,到最后的大哭。声嘶力竭。

她任由我抱着,任由我亲吻着她的额头,但却没有反过来抱我。

她像只受伤的小猫一样蜷缩著,赤身裸体。

哭声终于停止,她闭着眼睛不肯睁开,任凭我甜言蜜语,她没有理我,只是闭着眼睛,紧闭着。

良久,终于,她缓慢睁开眼,看着我,一笑。很僵硬。

“AK,你要记住,我,可可,第一个男人就是你。你要记住!!”

可可说这句话的时候,不是撒娇,也不是责怪。只是一句陈述句,像在讲一个和她豪无关系的事实。

她接着又说,“我没有落红,我不知道,可能是以前骑自行车的缘故。”也许是哭的太久,她声音有点沙哑。

说完,她看着我,眼神像一把刀,插进我的心。

她没有给我留任何面子,直接用言语告诉我她知道我在意那红印。

此时,我若再有任何解释,那便太过虚伪和做作。

我把她搂紧了,低声在她耳旁呢喃着我爱你。

她僵直的身子终于软了下来,回手反搂着我,指甲狠狠的钻进了我的肉里。

我忍着疼痛,不敢抵抗。

慢慢地,她的眼睛开始出现笑意。

很奇怪,这笑意,让我毛骨悚然。

毛骨悚然??对,是毛骨悚然。

我第二次有了这样的感觉。

我们分手吧?

在我们发生关系后的第二天,认识的第一年零十二天,她对我说。

我诧异。

怎么会有这样的女人??若是你,你会把第一次交给一个男人,然后第二天就提分手吗??我相信任谁,谁都断然不会。

越是和可可相处的时间越多,内心想法越多,越害怕。

我从没有如此的害怕一个女人会离我而去,而和她发生关系,是我的手段之一。

虽然我们相处才一年多,但我疯狂的爱着她。我妄图以她的第一次,以这种称不上高明的落伍手段来锁住她。来捆绑住这样一个我深深爱着的女人。

仅仅一年而已我如此沉沦。

爱情并不是以时间的长短来作为计量单位,对么?

我真心爱她。她也爱我,或许不像我这么深,但她爱我,我感觉的到。再说,如果她不爱我,她会把第一次给我??

我是她第一个男人,正常人决然不会在第二天就提出分手,决然不会!!

我在猜测,猜测到底她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情。

她生病了?如同三流韩剧里那样,得了什么什么癌的?所以才要离我而去?

她家里有什么变故??所以才?种种猜测,我都问过,她说,不是。

在我一次又一次的干扰下,她给我了理由:我不尊重她。她还说,我和她性格不和,什么什么的。语气平淡,冷静中带有一点厌倦的味道,没有冲动,没有愤怒,有的是不耐烦。

我说我改。

她说算了,不用了,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要怎么样才能不纠缠我?

话已说到这份上。其实我挺想干脆的一刀两断,然后再摞下点狠话,从此不再联络。但我做不到,我担心她。我始终在想,一个女人究竟发生了什么变故,才会如此善变?

我想不到。

于是,我忍不住又发了条消息:我在你家楼下等你。

她未回。

我等了一晚上,坐在冰冷的水泥地上--坐了一个晚上。

刚开始的几个小时,我自我安慰。幻想着她冲下楼梯,一把搂住我,然后我们热吻。

之后,时间慢慢延长,我渐渐麻木。

我未再发信息给她。她已知道我在楼下,若她有意,她会下来。

从下午四点,我一直坐到第二天早上五点。

当中我上了5次厕所。

当中我抽了4包烟。

当中我有若干次想义无返顾的冲到她家楼上,但终究没有,别问我为什么,我说不清,我不知道。

我狠狠的撵碎一根烟头,她已不再爱我。我确定。

如果她还对我存有一点点爱意,都不会任由我坐在这里,等一晚。

我僵硬的走出小区门口,保安敬业的对我笑了笑,露出一排焦黄的牙齿,笑中说不出的怪异,也许是笑我狼狈。

我逃出小区,赶忙拦了部车。

我要回家,回家睡觉。

自此,我和可可再也没有联系。即使手机,QQ,MSN都未删,我也和她再无联系。

我无心去追究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也许有人说,我该坚持,我他妈该通宵达旦的等个三四天,六七天的。

有人说,我该冲到她家去,拉她出来问个究竟。

这些,我都没做。

对于感情,我是个弱者。

我渴望见她,却又害怕见她。

若见她,我害怕她把我的感情豪不留情的逼到死角。而现在这样--很好。至少,我,还能安心等待,留有一丝幻想。

回来之后,我大病一场。

我们相识在暑假,分手也在暑假。

哦,不对,我已经没有暑假了,我毕业了。

在别人忙于找工作的时候,我却浑浑噩噩,整天闷在家里不出去,窝在床上。像极了一条垂死的老狗。

我知道我这样颓废下去不行。可没办法,我想她,我爱她,我脑子里面全是她。可想起她那句“你要怎么才能不纠缠我”的话,我心如刀绞。终于,忍住,没有再联系她。

我一向认为我很成熟,至少和玲子(我前一个女友,去国外的那个)分手后。我认为我成熟了,对爱情不再趋之若骛。

面对酒吧女们,我所向披靡,洋洋自得,自以为是个中老手,是比同龄人老练的多的男人。

可现如今,我这个样子算什么??自暴自弃??

毛毛和刚子来看过我几次,说我这样,不是因为爱她,而是因为从一个情场老手,落魄为被一个小自己三岁的大一女生给甩了,反差太多,说我自尊心一下子不能接受,才会如此。然后他们扬言要带我威风一下去,重拾当年火枪手三贱客的威名。

我拒绝了。

现在,我就想躺在床上,什么都不想干。

我终于想明白一件事情,爱情与成熟无关。在她面前,我所谓的成熟全都乱了阵脚。

玲子离开的时候我也很难受,但绝没有颓废成现在这个样子。我只是用过度的夜生活去忘却与她的感情。

而和可可分手,我无法再用以前那种放纵、醉生梦死的状态去遗忘。我只想躺着,该吃饭的时候吃饭,该撒尿的时候撒尿。

我只想这样。

我不知颓废了多少天,等待开始变成绝望。

有若干次,我再也把持不住相思,想打她电话。可忍住不忍,又能如何。再一次去自取其辱?

这个薄情的女人,她,现在怎样了。

我狠狠的抽著烟,直到恶心。

电视开着,我不停的换著频道,然后把遥控器砸在墙上。

画面定格。

电视中介绍著海南的风光,主持人深情并茂的讲著天涯海角的种种故事,传说。并说那是恋人们不该去的地方。听到那,我双眼一直,爬了起来,打开电脑,上网,查机票。

当天晚上,我就拿着问刚子借的2000块钱,跟了个旅行团,直飞三亚。

我不知道我这样做是否有用,我不知道去那个天涯海角是否真的可以让我遗忘。

但我情愿相信。

我选择那个地方作为一个了结,了结我和她发生的一切。

我要在那埋葬这段莫名其妙的爱情。

也许是自欺欺人,可我只能甘心认命,至少,可以暂离这个带着可可气味的城市。

海南五日游,我玩的很尽兴,潜水,游泳,去植物园。品尝槟榔,椰子各式各样的水果。海南的“小妹”很热情,似乎已经习惯了用假惺惺的笑容来招待大批的游客。

赫赫有名的天涯海角,其实是两块岩石,一高峨一矮小,它们之间距离相差很远,意味着有缘无分。

我不顾导游的劝阻,爬到了“海角”之上,大声叫嚣著连自己都听不懂的词语。吹着海风,心情舒爽不少。

登山容易,下山难。下去的时候,上来的落脚地儿,如今全像是失了踪迹。

于是,我一个不小心,从“海角”上栽了下来,多亏我身手敏捷,再加上细软的沙子和导游扶助,所幸无大伤,只是脚脖子微微扭了一下。

导游少不了数落我一顿。

我拍了拍他的肩,“兄弟,这一跤,摔的值。谢谢了。”

准备回去的时候,是在海美兰机场搭的机,我带了大堆的当地特产,什么茶叶,咖啡,等等。而照片我只照了两张,一张是在“天涯”上,一张是在“海角”上。

不得不说的是,海美兰机场的厕所特别的脏,和当地景色完全不成对比。

我请导游在这肮脏的厕所前再帮我照张相片,寓意著,我把过去,把那段该死的爱情,全部丢在海美兰的厕所里。

回去后,我会重新做人。

登机之前,刚子给我来了个电话。

“AK,娘的,我好像也恋爱了!”

“他妈的,你给我滚,你这牲口只懂得交配,你知道啥是个恋爱,你少来这套,哥们今天回来,你给我来接机,今天到MUSE(一酒吧)我要重出江湖。”

至此,我决定我再也不要相信爱情其实,有的时候悲痛并不源于事件本身,而是来源于自以为是。

我自以为是的认为可可深爱着我;我自以为是的认为把持了她的第一次,她就会为我如何如何;甚至自以为是的相信爱情。

1这些,全错了。

那天,刚子和毛毛一同来接的我。

刚子开车送我和毛毛去了MUSE,他自己却没去。

他说家里有点事。

这货不是说谎的料,再者和他多年兄弟,哪有不知道的,他似乎佳人有约了。

他开车时大呼小叫,唱着什么向前进,向前进的,不知哪八辈子的老歌,一路歪歪扭扭的把车开到终点。

那夜,我喝的酩酊大醉。依稀记得毛毛那货背着我去了宾馆,帮我开了个房。

醒来的时候,发现旁边有个女的。掀开辈子一看,衣服虽乱,可还穿戴着。

我暗叹一口气,又是毛毛干的好事,这厮专门干些灌醉良家妇女,然后拖到宾馆里面的勾当。当然,这些良家妇女,也并不是什么好货,正经人家谁会把持不住而被灌醉??谁又会1,2点还不回家,垂连于酒吧?

按照以前的习性,昨夜没有完成的活儿,早上我会补足。可现在,我没了心情。

也许这一年,已经被可可调教的安分守己了吧?

要想扔掉这一切,关于她的一切,谈何容易??我叹了口气,穿好衣服走了出去。

回到家后,我打了份简历,开始找工作。我得生活,我得还钱,我还欠著刚子2000块钱!!

刚子请客是一回事情,我欠他的钱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不能混淆。

我拿着简历四处碰壁,我才明白,我此时找工作有点晚了。

找了四五家公司都不尽如人意,他们对我这样一个满腹草包的家伙根本不屑一顾。

而生活的脚步从来就不会停止。一哥们推荐了我去面试健身房教练,做私教。我去了,好歹我的肌肉条子也能拿出来唬一唬人。

面试我的是一30岁左右的女人,一身运动装,身材保持的很好,只是面容反映出了些岁月的印记。

她貌似是教YOGA的。据传是这儿的私教部经理。

她打量了我一阵,聊了一会儿,对我基本满意,握了握手,让我第二天就过来上班,试用一月,底薪1200,外加带私教课的提成。

后来我才知道,这里人人都叫她NANA姐,是一个死了老公的狠角色。对待那些完不成指标的私教们,从不心慈手软,连训带骂。

而我,自从上班后,从来没有被她骂过。因为我在私教部门的业绩是最好的,人缘也还不错。

我几乎一个礼拜从不休息,只是卖私教课--上私教课--再卖--再上,这样一个循环往复。有时候一天,上10个小时的私教课,我知道我是在用这样一个算不得高明的方式去逃避,去忘却什么。

这样做的结果使我得到了个“拚命三狼”的美喻,而此时,我每月连底薪带提成,基本月收在8000左右,差一点4000,好一点有10000多。

拿到手的第一笔工资是5000块,在新人当中绝对是凤毛麟角,连NANA姐这严格的人也对我刮目相看。

我请刚子和毛毛等一甘兄弟吃了顿饭,还了刚子的2000块钱,晚上又在夜店包了个卡座供众人娱乐。而我,却早早回到了家。

刚子那货不知怎么也没驻留在夜店,反是开车送我回了家。

“AK,我恋爱了。”刚子自己咂上一根烟,并甩了一根给我,中华。

“知道了,你TM上次说了。”把中华撂在一旁,摸出520点上。“怎么著,兄弟,玩真的了?”

“嗯,她很好,对我很好如果可能,这几个月就会结婚。”

刚子的话,刺激到了我。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本来想说点什么爱情不可信,不要过早的捆绑住自己的话。

可未想话到嘴边,却说不出来。

“那,刚子,你对她是认真的?”

“嗯。”

“刚子,好好把握,好女人不多了,你觉得她好,就不要考虑太多。结婚的话,哥们给你当伴郎。不过叫你老婆给我找个漂亮点的伴娘,腿一定要长点,呵呵。”我打趣道。

我看的出,他是真爱那个女人。

我和刚子又聊了一阵,他成熟不少,过去那种痞子气似乎收敛了很多。

刚子走后,我一个人坐在沙发上发呆,嘴边的520有了种苦涩的味道。

可可,她还好么?

一年就这样不知不觉的过去了,我仍旧疯狂卖力的做我的教练。

我似乎开始忘却,但,只是似乎。

刚开始的一些日子,有若干次,我想拨通那个号码,问一声,可可,你好么;有若干次,我编辑了我自己都感动的要死的短信,想发给她;有若干次,我想对着那永恒的灰色QQ头像,诉说些什么。

但是,我始终没有那样。

想她也好,爱她也罢,我不会再联系她!!不然,换来的只能是难堪。

我,就是许仙,想着蛇妖,却还手拨佛珠喃喃自语,不要想,不要想。

看来啊,海南之行,并没有让我对她彻底的请心寡欲。

爱情这东西,像个倔强的小孩,你越压抑,它就越反叛。

但我没有办法,只能将它封印起来。若是任由它发展,它会在我心里肆意妄为。

那段美丽又伤人的爱情,那个可爱又狠心的女人。你,就乖乖呆著,请不要乱跑。

这一年中发生了很多事。

刚子本来说要结婚,后来没有结。

我问他为什么,他不说。只是让我陪他去酒吧,陪他去“撩菜”,陪他去用金钱买醉。

我们两个何其相似。爱上一个女人,却又没有结果。

我没有多问他什么,徒增伤感而已。

毛毛则还是那个贱样,不同的是期间这货去了次美利坚合众国,回来之后带了点雪茄,还有几件希奇古怪的衬衫给我和刚子,然后向我们吹嘘那里的红灯区,说那里女人工夫怎么怎么了得,花样怎么怎么多,还说也就是他去了,换成我和刚子早就被吸成萎哥了。

我每天都在繁忙的工作中度过,业绩也扶摇直上,终于被提成了私教经理,而NANA姐也上升至店长。

NANA姐为人并不难相处,面冷心热。有时,一起下班了,她会开着车载我回去,顺路。

我们从刚开始的生分,上升到了无话不谈的地步。

她私下里告诉我,她已经35岁。她说这话的时候有点自嘲。看的出,她当年也是叱吒风云的一朵金花,就算是现如今,健身房不少老爷们见了她目光还是会放肆的在她胸前停留,甚至有些小男*生也会瞇起眼来偷偷打量她。

她的杀伤力仍在,比之少女,多了一股成熟女人的风韵。这种风韵,更撩人。

NANA姐老公5年前出车祸死了,带走了他们3岁的孩子和她的爱情。赔了30万。30万?还不如刚子的车贵。人命,便是如此的廉价。她从此便独身一人。

我问NANA姐为什么不再找一个,以她的条件,应该不难。

她回答我说她的爱情已经走了,她也不缺钱少金,一个人,能过,习惯了。

我黯然,NANA姐的经历让我同情。于是我不自觉的把我和玲子,和可可的事情讲与她听。

NANA姐听完后笑了笑,对我说,“AK啊,女人的心思你别去猜它,你猜也猜不到。”

“呵呵,我早就不去猜了,只是当作一段记忆而已。而且我呢,一个人,也能过,似乎也习惯了。”

我俩相视,随即哈哈大笑。

男女之间有知己的话,我们就是,这种感觉很奇妙。

以前,我坚信,男女之间绝没有纯洁可言。可我对NANA姐似乎有了这种所谓的友谊。

我们彼此关心着对方,彼此诉说著从没向他人倾诉过的悲哀,喜悦等等等等。与爱情不同,我们互相喜欢,甚至开着荤素的段子玩笑。但我们不会产生爱情。

我们都有过爱情。她的爱情随着她老公死了。我的爱情,随着可可的离去也死了。

我喜欢和NANA姐的这种关系,这种感觉。有些话,对她我会细细道来。而对刚子和毛毛,便不会说。

这便是知己么??可能吧。

没有情欲,没有爱情的男女关系。这样,很好。

一年中,我的生活陷入了固定的模式。繁忙的工作让我疲惫不堪,得到的钱财除了先几个月的喜悦,现在已不能带来一丝的成就感。

但,这就是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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